南城 3 2026-02-24 14:45:15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 ,可以与员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 、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 。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9:延期复工期内,企业财务负责人因被隔离或处于外地不能返工 ,企业无法依照劳动合同内约定时间去发放员工工资或其他补偿金等,需要如何处理?建议企业以书面方式通知员工财务人员无法及时发放工资的事实,并尽快选取其他可替代方法(如线上转账)处理。
产假、哺乳时间等视为正常劳动 ,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的不得截留。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企业应视同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哺乳期保护措施 哺乳假:经申请可休不超过6个月哺乳假,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 ,待遇由双方协商 。
依法依规处理:对于经过劝导后仍然无效,或者员工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情况,企业不能放任不管 ,而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例如,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 、扣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新十条 ”十问十答内容如下:为什么要出台“新十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措施》,旨在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 ,执行中需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及层层加码行为 。优化是否为完全放开:优化并非完全放开不防,而是主动调整策略。

疫情期间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需分三个阶段处理,具体如下:计提工资阶段企业需根据工资所属部门 ,将费用归集至对应科目。例如,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 ”,生产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等。
疫情期间企业工资补贴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确认并下发工资补贴时的会计分录当企业确认并实际发放疫情期间的工资补贴时,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福利费用 ,并根据员工所属部门选取对应的费用科目 。
疫情期间企业工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计提 、发放和期末结转三个环节,具体处理方式如下:计提工资时:企业需根据员工所属部门,将工资费用归集至对应科目。例如 ,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员工工资 ”,生产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等。
疫情期间工资补贴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确认并下发工资补贴时的会计分录当企业确认并发放疫情期间的工资补贴时,需通过“管理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进行核算 。
休假或事假:若无法外地办公 ,企业可与员工协商将年假或其他非法定假期先休完。休完后仍无法正常返工的,可让员工请事假,事假期间可不发放工资。但企业需正常为员工购买社保 ,个人负担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 。疫情之下,企业和劳动者都面临巨大压力,需要平衡双方利益 ,既要保住企业,也要稳住就业。
疫情期间无法正常上班,工资的发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遵循有条件上班企业正常支付工资、因政府措施停工企业首月正常支付、被隔离员工企业正常支付、企业停工且未超过周期按标准支付 、企业困难可协商暂缓支付等原则。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原则上按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 ,未工作的员工发放规定生活费,具体根据企业停工停产周期、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等情况确定,具体如下: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
应发工资:依据相关规定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这意味着,即使员工因疫情原因无法上班 ,只要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仍需按照原标准发放工资。
疫情期间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需分三个阶段处理,具体如下:计提工资阶段企业需根据工资所属部门 ,将费用归集至对应科目 。例如,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生产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等。
疫情期间企业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计提工资阶段企业需根据员工所属部门 ,将工资费用归集至对应科目。例如,管理部门员工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生产部门员工工资计入“生产成本 ”等。
第一阶段:确认工资补贴费用当企业确认需发放疫情期间的工资补贴时,需根据费用所属部门归集成本 。若补贴属于管理部门 ,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若补贴涉及销售部门或生产部门,则需将“管理费用”替换为“销售费用”或“生产成本 ”等对应科目。
疫情期间6种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 、密切接触者 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病假期间: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按医疗期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 政府实施隔离或紧急措施导致无法正常劳动的职工 正常支付工资:仅限政府行为导致的情形 ,如员工自行居家隔离或拒绝返岗不适用。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疫情期间只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得工资补贴,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 ,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 。
失业金标准提高。失业金原来发放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今年,各省市地区可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比例提高了,再加上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也在提高 ,这样的话,失业金标准也会上涨。这对于失业人员来说是个好消息,到手钱会变多。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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